为全面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教育教学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12月23日,开展了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这是吉林市自1992年开展社会力量办学以来第一次针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近年来吉林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迅速,到目前已达120余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随着学校数量的不断增加,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也越来越大,开展这次培训是民办职业学校发展的需要,是规范化办学管理的需要,是相互沟通交流的需要。全市来自86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共150位全市民办职业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聘请市重点课题研究员、市企业发展智囊团研究员、市国际发展协会常务理事、市职工大学副教授刘启生,主要讲授国内外职业教育形势、职业教育模式、职业教育特色、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育心理学、学生管理、教学业务知识。 开展此次培训目的是使法人和教师全面了解劳动保障、职业培训等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内外现代培训的发展趋势、现代培训理念,熟悉掌握教育学、学校管理学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学习使大家更新知识,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高能力素质,为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了支持。为此还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工作。吉林市各民办学校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基本未参加过专门的现代培训理论和培训方法的培训,对培训工作的管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因此,要搞好培训工作,急需加强对培训工作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提高教师的素质。要搞好培训,就要提高培训质量,要提高培训质量就必须提高授课教师的素质。三是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适应成人培训教育的特点,应树立起现代培训的理念,积极学习并采用先进的培训教育方式、方法。四是对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优质办学、规范办学。 |